各位尊敬的观众及市民朋友:
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发展,苏州博物馆2020年度新志愿者招募工作将推迟启动,具体启动时间请关注苏州博物馆官网或微信公众平台发布的通知。
感谢广大观众及市民朋友一直以来对苏博志愿社的关心与支持,苏博志愿社的全体志愿者也将持续提升服务水平,用热情、专业和耐心服务更多苏博观众。
同舟共济,共克时艰,相信我们定会战胜疫情!
苏州博物馆
2020年2月7日
为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,体现国家级博物馆对地方的扶持,加强国家级博物馆与地方的合作,故宫博物院与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14年3月11日签订了《合作框架协议》,在故宫学院合作方面达成了初步共识。
为进一步推进《合作框架协议》,本着共同的文化传播与推广的理念,故宫博物院与苏州博物馆经友好协商,在苏州设立故宫学院(苏州)。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,就故宫学院相关事宜展开全方位合作,共同享有合作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为进一步细化故宫学院(苏州)的建设工作,双方在《合作框架协议》的原则和前提下,现拟定具体运行方案如下:
故宫学院(苏州)是一所非营利性的业务培训和文化传播机构,接受故宫学院的业务指导。
故宫学院(苏州)将以文博系统和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出发点,开展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形式的培训项目,为博物馆发展提供专业人才支持,推动博物馆文化传播,践行博物馆公众教育和社会服务的使命。主要定位如下:
1.依托故宫博物院资源,将故宫学院(苏州)建设成为国际博物馆发展建设的交流平台;
2.将故宫学院(苏州)建设成为承接国家文物局、中国博物馆协会相关培训和国家课题项目的实训基地;
3.将故宫学院(苏州)建设成为故宫文化的传播基地;
4.将故宫学院(苏州)建设成为苏州文博从业人员和文物爱好者的培训基地,使其成为广泛的业界交流载体。
故宫学院(苏州)地点设立在张氏义庄(潘儒巷75-77号),由苏州博物馆负责维护。
故宫学院(苏州)所需配套设备、设施的购买、管理、保养和维护均由苏州博物馆负责。
1. 为了保障故宫学院(苏州)的健康、可持续发展和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,成立故宫学院(苏州)理事会(以下简称“理事会”,名单另附),负责故宫学院(苏州)各项重要工作的议事、咨询、决策和管理。理事会一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,审定故宫学院(苏州)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,讨论故宫学院(苏州)重大事宜。
2. 故宫学院(苏州)的年度工作计划、拟开展的培训项目、拟举办的公开活动等重大事项,应事先书面报送故宫博物院审核。经故宫博物院同意后方可具体实施。
3. 故宫学院(苏州)设名誉院长两名,执行院长一名,并设院务工作委员会,作为理事会的常设办公机构(名单另附)。其中执行院长负责故宫学院(苏州)具体运行事宜;院务工作委员会协同执行院长,负责故宫学院(苏州)的具体工作。
4. 故宫学院(苏州)将申请苏州市相应的学院运行资质,学院运行所需经费由苏州市人民政府负责,实行独立财务核算。
故宫学院(苏州)面向国内外文博界相关从业者、苏州文博从业人员、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文物爱好者及社会公众开展相关活动。
1.高峰论坛
每年设定一个主题,邀请国际知名博物馆负责人或相关专家开展交流;
2.国际博物馆专业培训
承接国际博物馆协会等相关文化培训课程;
3.业务培训
每年设定一个主题(如文物鉴定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、玉器、苏绣(织)、金砖、官式建筑内檐装修、官式建筑室内装修等物质与非物质文化系列培训),统筹规划,逐年开设系列培训,邀请国家文物局、中国博物馆协会或故宫博物院相关专家对苏州市文博从业人员、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和文物爱好者进行培训;
4.“故宫讲坛走进苏州”系列活动
精选若干期已经成功举办的故宫讲坛,在适当时候启动“故宫讲坛走进苏州”每季度一期的系列活动,定位为历史、文化、艺术等各类主题的公益性讲座。并以苏州为起点和中心,逐步辐射南京、上海等周边城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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